校纪检监察机构组织开展我校2022年和2023年“青蓝工程” 绩效评价考核工作监督

来源:纪检监察机构办公室发布者:吴明庆发布时间:2025-05-21

为切实推动我校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,保障“青蓝工程”项目有效实施、规范管理,为人才强校奠定坚实基础,5月15日上午,校纪检监察机构第一纪检监察处对人事处组织的我校2022年和2023年“青蓝工程”绩效评价考核工作开展了监督检查。

本次评价考核对象为“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”培养类别中的8名教师,考核节点为期满和期中。本次检查聚焦校人事处对省教育厅关于做好“青蓝工程”绩效评价工作相关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,重点从培养对象培养资格、评审专家组织、评审专家对培养对象进行全面评价、绩效评价等次评定过程、专家表决程序等方面强化监督、精准发力,确保省教育厅文件落实见效。通过查阅资料、现场监督、观摩旁听等方式,监督检查人员全程参与了述职答辩、专家评审表决环节,加强核查程序合规性。

监督检查发现,本次评价考核工作整体程序规范,评审专家能够客观公正进行我校“青蓝工程”期满、期中绩效评价,我校2022年和2023年“青蓝工程”扎实推进。相关监督建议已进行反馈。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将持续聚焦人才工程,以有力监督切实为各类人才成长发展提供良好保障、营造优质环境,激发人才队伍建设活力。

(文:校纪检监察机构吴炜炜;审核:刘涛)